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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8條第1項規定,於您填寫本部爭議審議線上服務資料要項前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詳閱:
一、 蒐集之目的:爭議審議及行政救濟。
二、 蒐集之類別:本部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、生日、聯絡方式等資訊。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(一) 期間:本部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。
(二) 地區:我國境內(包含臺澎金馬地區)。
(三) 對象:本部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。
(四)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四、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,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得向本部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二)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得向本部請求補充或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(三) 得向本部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但因本部執行公務所必須者,本部得拒絕之。
五、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請詳閱本部 網站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