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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條款說明

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8條第1項規定,於您填寫本部訴願線上服務資料要項前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詳閱:

一、 蒐集之目的:訴願及行政救濟。

二、 蒐集之類別:本部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、生日、聯絡方式等資訊。
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        (一) 期間:本部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 地區:我國境內(包含臺澎金馬地區)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 對象:本部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。

        (四)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
四、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規定,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:

        (一) 得向本部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得向本部請求補充或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 得向本部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但因本部執行公務所必須者,本部得拒絕之。

五、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
請詳閱本部 網站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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